为实施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老员工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职业技能提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老员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老员工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对有创新创业精神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认定学分并给予奖励,公司决定结合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竞赛活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职业技能提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按本办法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奖励学分。
二、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的认定和计算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同一项成果按最高奖计分。
(一)竞赛活动类
1.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国际或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2、10、8学分/项,其余名次计6学分;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8、6学分/项,其余名次计4学分;在市级或全校性学科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8、6、4学分/项;其余名次计3学分。
2.各类竞赛项目中不分奖励等级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办法分别对应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一等奖计算分值;非政府部门或省一级学会以上单位组织举办的,均不认作国家级或省级。
3.文体活动类成果参照体育教学部所制定标准认定学分。
(二)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
1.获得老员工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并按时结题的,分别计12、10、8学分/项,独立完成的,计全分;多人完成的,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者,主持人分别计6、5、4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6、5、4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
2.获得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并按时结题的,分别计10、6、3学分/项,独立完成的,计全分;多人完成的,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者,主持人分别计5、3、1.5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5、3、1.5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
3.申报各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但未获得立项的,项目组计3学分,独立完成的,计全分;多人完成的,主持人计1.5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1.5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
(三)职业资格及技能证书类
1.参加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证书者3学分,二级及以上证书者计6学分。
2.参加全国老员工英语CET考试,获4级证书者计6学分,获6级证书者计12学分。
3.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获二级乙等证书者计3学分,获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者计6学分。
4.获得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者计3学分。
5.获得教团队格证者计6学分。
6.获得导游证、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社会工作师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计6学分,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计10学分,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计12学分。获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技能证书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分别计12、10、6学分。未分级别的,则一律视作初级。
(四)科研学术类
1.学术论文类
(1)在SCI、EI、ISTO、SSCI、CSSCI或AHCI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计12学分/篇;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6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6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计8学分/篇;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4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4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在一般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计4学分/篇;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2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
(2)在国家级报纸上独立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计12学分,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6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6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在省级报纸、杂志上独立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计8学分,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4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4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在市级报纸、杂志上独立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计4学分,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2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在校级报纸、杂志上独立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计2学分,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计1学分,其他参与人总计1学分,按人数多少平均计分。
2.科研项目类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在前三名者计12学分,三名以后的计10学分;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在前三名者计8学分,三名以后的计6学分;参与地市级科研项目排名在前三名者计4学分,三名以后的计2学分;参与校级科研项目排名在前三名者计3学分,三名以后的计2学分。学分认定需提交项目结题证书或提供参与项目做出相应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分的认定
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必须是太阳成集团,科研项目的参与人单位必须体现太阳成集团。
(五)实践成果类
1.单篇文艺作品类
员工发表单位为太阳成集团的单篇文艺作品,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计10学分/项,省级出版社出版计8学分/项,市级出版社出版计4学分/项,校级出版社出版计2学分/项。出版社类别参考商院2014[98]号文件太阳成集团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办法附件。
2.著作类
员工出版著作单位为太阳成集团的著作类成果(不少于8万字),一类出版社出版计12学分/项;二类出版社出版计8学分/项。出版社类别参考商院2014[98]号文件太阳成集团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办法附件。
(六)专利证书类
员工以太阳成集团为专利人获得专利授权,国家级发明专利计12学分/项,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计10学分/项,国家级软件著作权计8学分/项,国家级外观设计专利计6学分/项。
(七)社会实践活动类
在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组织的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被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评为先进个人者,分别计12、10、6学分,被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评为优秀服务团队的,团队成员每人分别计10、8、4学分。
三、组织实施
1.每学期第十八周前,由员工本人申请,并填写《太阳成集团老员工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申请表》,通过所在系或活动组织单位推荐,报院里审核,经认定符合规定的,记入员工本人的成绩总表。
2.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凡毕业前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累计未达到6学分者,将不能按时毕业。
四、未列入的其余各类省级以上奖项,经教务处认定后,可参照本办法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五、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公司负责解释。